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章制度1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為會議召集人,必要時副主任受主任委員委托可以召_議。
二、每半年召開一次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總結上一階段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特殊情況下主任委員有權決定召開臨時會議。
三、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的情況下召開。
四、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的'決議應經參加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權的委員同意方可通過,頒行。
五、檢驗科是生物安全委員會的執行機構,負責落實委員會的決議。在委員會閉會期間,檢驗科可以在其權限范圍內履行其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職能。在此期間如遇不能處理的事項,應及時向主任委員請示,或由主任委員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六、秘書協助主任委員收集議案,準備會議議題、資料和文件,負責做會議記錄,整理記錄,編制會議紀要,并向全體委員通報。還應負責建立包括各種原始記錄、憑證在內的生物安全委員會會議檔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員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委托副主任委員臨時主持委員會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員會向醫院負責,有責任向醫院報告工作情況和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九、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由院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分管院長擔任,委員由院長提名,院長辦公會通過批準。一般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特殊情況可由生物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調整。
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章制度2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并實施。
2、培訓內容: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辦法、標準、本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緊急事件的上報和處置程序、生物安全風險評估、生物安全操作規范、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維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菌(毒)株及樣本的`收集、運輸、保藏、使用、銷毀、實驗室的消毒與滅菌、感染性廢物的處置、急救等。
3、每年組織全員(包括實驗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保潔員等)的生物安全培訓、考核。
4、培訓后應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樣化,如筆試、口試、實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檔案。
6、對新上崗、轉崗的員工進行生物安全相關知識、生物安全手冊等的培訓,明確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
7、進入實驗室的外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實習等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實驗室根據所從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訓。
8、當有關部門新頒發、修訂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進行修改后應組織開展相關內容的培訓。
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章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廈門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基礎部實驗中心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確保“合格迎評”目標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辦法及其配套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使人致病的微生物,病原微生物的分類依據衛生頒布的《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指《名錄》中危害程度分類為第一類和第二類,以及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微生物。
第二章 實驗室規范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A.個人防護
一. 著裝: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發應束在腦后,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
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皮膚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3.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必須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4.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5.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二.洗手
1.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2.摘除手套后、使用衛生間前后、離開實驗室前、進食或吸煙前、接觸每一患者前后應例行洗手。
3.實驗室應為過敏或對某些消毒防腐劑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應的工作人員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
4.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點,使用基于乙醇的 “無水”手部清潔產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5.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必須要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后必須洗手。
6.實驗人員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或動物后,離開實驗室工作區之前必須進行“六步法”洗手。
7.每日工作完畢,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必須擦拭、消毒。
B. 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3.嚴格禁止用嘴吸液。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3.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
4.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5.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內容物達到三分之二前置換。
6.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7.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工作臺表面應消毒。
8.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